城市绿化植树工程施工规范第一章 总 则1.0.1 植树工程是城市绿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统一标准,提高施工质量,使植树工程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城市风景林地、防护林带和道桥绿化等植树工程。1.0.3 本规范适用于种植干径15cm以下的乔木,高4m或土球直径1.3m以下常绿乔木,高度2.5m以下的灌木和藤本植物的质量技术标准。1.0.4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以及本市多年来施工经验和技术总结制定的。1.0.5 为植树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绿化工程中草坪、地被、花卉的施工,应符合本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术 语2.0.1 植树工程:即园林树木种植工程,包括种植乔木、灌木、藤本树木。2.0.2公共绿地:指各类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2.0.3居住区绿地:指居住区的小游园、宅旁绿地、公共建筑附属绿地。2.0.4单位附属绿地:指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