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中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促进工程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参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一、 安全管理1、凡进入该工程项目的各施工队“公司”,应配置专职安全员及时做好安全资料“十三”本台账和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进场作业的施工队“公司”的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工前需先在项目部安全监督部报道学习登记。违者罚款该单位500元。并责令停工,拒不执行的单位及个人可劝阻退场。2、周安全例会迟到5分钟者罚款20元、迟到15分钟罚款50元、无故缺席或者请假不同意者处罚款100元。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帽,经检查发现一次/人罚款50元、管理人员罚款100元。4、严禁穿拖鞋或赤膊作业,经检查发现一次/人罚款50元、经教育指出不改者罚款100元。5、施工作业区域内严禁带小孩,经检查发现一次/人处罚100元,并劝阻立即出场。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违者处罚款50元-100元,并劝阻立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