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1-5-24阅读次数: 2879) 建质201113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自2006年以来,我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在总结我省近年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征询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我厅对原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