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化手册安全制度篇一、各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在部门负责人或作业队(班组)长的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工作质量对部门负责人或作业队(班组)长负责。2、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掌握本专业(岗位)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本岗位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及应急措施。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及自我安全保护能力。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5、发现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或不安全因素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并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6、有权拒绝、纠正上级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指令及制止相关人员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二、作业队(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