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S考核及竞赛办法一、考核程序 1每周一上午评分委员根据“评分标准”(附件一、二)填写“5S评分表(附件四),下午5:00前把有关资料(文件夹、评分标准、评分表、袖章、笔、轮值表)交5S推行办。 2推行办统计后,次日早上9:30前公布成绩。 3推行办每周五上午召开周会,公布检查结果及改善检讨。 4每月第一周进行上月竞赛结果的公布及颁奖。二、评分方法 在5S活动中,评分要准备的道具如下:1评分用档案夹2评分扣分标准(贴在挡案夹封面内页)3现场评分记录(夹于档案夹内)4、“评审员臂章”及订定“评审人员作业标准”(例如参考路线、时间、档案夹之传递,评分表上交时间、缺勤安排方法、评分表填写方法)5、三人1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判定为缺点。 在考核中,是采用见缺点,再查缺点项目代号与应扣分数,故评分表上是不列印评核项目,而评审人员也不必为查核项目,寻找浪费时间,即:先把缺点的内容记于“现场评分记录” (附件三)表中,再对照评分标准填写“5S评分表”(附件四)。三、评分标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