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理工大学教学计划(课程)调整申请表 专业名称 年 级 调整类型 删除课程 替换课程 增加课程 学期变更 课程调整(包括 课时、类别、考核、课名 ) 在下列调整状态栏内填写与 调整相关 的内容 调整前 状 态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课程课时 讲课 实验 上机 实践 课程类别 课程要求 学科教育专业方向 专业基础专业选修 必修 选修 开课学期 10 11 12 20 21 22 30 31 32 40 41 42 调整后 状 态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课程课时 讲课 实验 上机 实践 课程类别 课程要求 学科教育专业基础 专业方向专业选修 必修 选修 开课学期 10 11 12 20
2、 21 22 30 31 32 40 41 42 其他改动(如课程内容、考核方式等调整): 调整原因说明: 专业(课程)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 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相关学院意见 : 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 教务处分管领导 签名: 年 月 日 结果处理情况 : 教务处相关岗位 签名: 年 月 日 注: 1.涉及到 其他开课学院 课程内容调整时,应由相关学院签署意见,确保课程能按要求开出 ; 2.进行课程开课学期调整时,应查阅教学计划,保持学期课时安排均衡,长、短学期学分数控制在 25、 4 以内; 3.进行课程开课学期调整时 ,学院先交教务科教学运行岗位审批,同意后再交教研科培养计划管理岗位处理; 4.新增课程应 同时 提交课程大纲文本;表格中选定选择项用“”填充; 5.此表适用于零星课程调整 ,批量调整请提交书面报告。 调整记录编号: (教 务处培养计划管理岗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