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三要诀”,通过司法考试指日可待 要诀之一:培养浓厚的法律兴趣是司考过关的前提。爱因斯坦有句至理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歌德说:“哪里没有兴趣,哪里就没有记忆。”古人亦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之者。”兴趣是学习的“原动力”,兴趣是学习的“催化剂”,司法考试的复习更是如此,长时间的考前准备,大量的记忆,大量的阅读,大量的练习,很难想象一个对法律提不起兴趣的人能够坚持下来,事实也证明:对法律没有足够的兴趣将意味着在司法考试面前败北。我常碰到一些学法律的人,其中不乏法学科班出身者,对自己所学专业索然无味,与其交谈,话题总是离不开衣食住行玩,偶尔论及社会热点案件,他们关注的始终是案件中的一些花边絮闻,对事物表象下的法律本质不善提炼,更难得引用法律条文。问其为何参加司法考试,或曰完成任务,或曰谋职需要,或曰考着试试,对法律这个职业其实并无热情。再从他们参与司考复习过程看,死看书本,滥做习题,学用脱节,学习与工作与生活好象不相干,这些人中考过线的我还没见过。既然兴趣对司法考试极为重要,那么如何培养对法律的兴趣呢?个人体会主要有三点:一是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