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麻 栗 坡 县 2016 年 农 业 机 械 购 置 补 贴 实 施 方 案(县 农 业 和 科 学 技 术 局 )根 据 云 南 省 农 业 厅 、 云 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 2016 年农 业 机 械 购 置 补 贴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云 农 机 2016 2 号 ) 和文山州农业局、文山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文山州 2016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农 联 2016 14 号 )要求,为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转变农机化
2、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公开规范廉洁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带动作用,提高全州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提供装备及技术支撑。二、基本原则(一)围绕产业,突出重点。根据“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重点补贴粮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着力提升粮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2(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全面推进特色经作机械化发展,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倾斜;协调推进坝区、山区、半山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及牧区农机化发展;协调推进大、中、小型和高原特色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通过政策实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创新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四)简化程序,强化监管。采取“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简化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强化监管、注重绩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农民购机自主权。
4、三、实施范围及实施规模(一)实施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为全县 11 个乡镇。(二)实施规模。根据文山州财政局、文山州农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2016 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文财农2015210 号),全县已到位第一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50万元,上年度结余资金 19.629 万元,合计 69.629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本年度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3根据云南省 2016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量的15%)用于在适宜地区实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按照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5、 2015 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59 号)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承担农机深松作业补助任务,开展跨区深松整地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四、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一)补贴机具种类。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 大类 43 个小类 137 个品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根据高原特色农业发展需要,按照“缩范围、控补贴、促敞开”的要求,选择 11 大类 30 个小类 61 个品目作为云南省 2016 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及范围(附件 1),所有品目实行敞开补贴。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
6、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通用类机具分类分档及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发布,非通用类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由省级按要求确定。省农业厅将通用类、非通用类品目的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汇总,编制云南4省 2016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归档补贴产品信息,在云南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并将数据导入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出现异常的,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财政局要及
7、时上报,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适时调低该档机具补贴额并向社会公布,按调整后的补贴额进行结算。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单机最高补贴额限制: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 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5 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2 万元;100 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5 万元;200 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40 万元。五、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
8、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同一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超出 50 万元须报州农业局审批同意。六、经销行为规范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农机生产企业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进行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生产企业确定的补5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规范的通知(云农办机2014146
9、号)要求,对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省农业厅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名单,该类企业及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七、操作程序全县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资金兑付。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一)申请核实。补贴对象自主择商、择机、谈价购机后,凭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购机发票、本户惠农补贴发放编号和惠农“一折通”(注:如购机人不是惠农“一折通”的开户人,必须登记“一折通”的姓名,身份证,农户编号,购机人可在备注处注明),并带着机具和发票到各乡镇农业技术
10、推广站申请补贴。按照到县级农机监理部门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核实,先申请核实先补贴,后申请核实后补贴,直至补贴指标用完为止。各乡镇要强化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可采取报名登记、滚动补贴等措施,有计划、可控制地使用好补贴资金。农业技术推广站(以下简称“核实部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6机具核实,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信息和购机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 2)。购机者对其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核实部门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核实机具、发票和相关资料,进行购机者、机具、核实人三合影,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在
11、补贴机具显著位置喷涂“2016 补贴”标志或打上“2016 补贴”钢印,以区别年度和非补贴机具。实行牌照管理的机具,要先到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照后再申请核实。核实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二)资金结算。核实部门于每月月底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三合影图片、购机发票复印件、本人(本户惠农补贴发放)“一折通”复印件等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汇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规范建立购机补贴档案资料,编制2016年度县级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附件 3)和公示表,于每月上旬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 7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和科学技术
12、局于每月中旬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和2016 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县级财政部门于每月下旬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一折通”账户。八、退货规定补贴机具核实后,符合国家三包规定需要退货的,补贴对7象必须向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同意后,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结算的,由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全额扣留补贴资金并返还县财政局。退货结束后,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及时进行系统信息处理。九、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麻栗坡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唐利平 副县长副组长:张友国 县财
13、政局局长代朝坤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成 员:邵廷洪 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书记谭国林 县林业局局长杨世琼 县审计局局长韦宗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罗正科 县供销社主任各乡镇乡镇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购机补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主 任:代朝坤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副主任:黄 鹏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许家良 县农机推广站站长8杨福颖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成 员:李 健 县农机推广站副站长陈召灿 县农机推广站职工谢怀元 县农机推广站职工兰 伟 县农机监理站站长李斗芳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植保站站长王定春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渔业站
14、站长谢家卫 县畜牧兽医局畜牧股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购机补贴项目的具体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乡镇受理补贴机具对象的申请、核实、质量投诉、质量监督,各数据的汇总上报。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协调农机企业和经销商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认真受理农民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
15、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将取消补贴资格。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及信息报送工作。(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全省实行的9是“指标备案”和“先购机再申请”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县乡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县财政局、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进 行 核 实 登 记 并 办 理 牌 证 照 。 要 依法
16、 开 展 补 贴 机 具 的 质 量 调 查 , 督 促 企 业 做 好 售 后 服 务 等 工 作 。 要加 强 对 基 层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工 作 人 员 培 训 和 警 示 教 育 , 提 高 基 层 人员 业 务 素 质 和 工 作 能 力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县购机办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主动接受农民群众监督。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补贴资金结算前,公示受益对象信息,补贴工作结束后,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对象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农业信息网上公布,确保 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和
17、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10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州农业局。农
18、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县财政局要会同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 10%的比例,对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情况上报州财政局、农业局。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要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2016 年 12 月 10 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县购机办。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政策咨询: 6628018,纪检监察:3016056,质量投诉:6628018);县财政局监督电话(6621145)。附件:1云 南 省 2016 年 农 业 机 械 购 置 补 贴 机 具 种 类 范 围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32016 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42016 年度 XX 县(市、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