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外国语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稿)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以德清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德教2009【40】号文件)为指导,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学校分配机制,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合理拉开教职工收入差距,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使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学校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二、发放对象 学校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三、发放原则 1实行总量控制原则。 2实行按劳分配、按绩分配原则。 3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四、经费来源学校自筹五、考核内容主要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情况,以及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董事会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六、津贴组成学校奖励性工资由以下八个部分组成,具体按月、按学期、按学年逐项发放。(一)按月发放工资1超工作量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6%左右,此项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包括超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