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04-08-XX实施2004-08-XX发布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质量要求DB3702/T 0572004DB青岛市地方标准青市政公用20041号 附件前 言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岛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工作,改善城市环境,保证道路畅通,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青岛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顺清、郝德清、张青、吕旭光、滕旭东、潘青、杨春福、尤顺玲。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质量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质量要求的定义、养护维修要求、服务时限、责任及监督管理。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