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各级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河北建投蔚州风能有限公司/蔚县新天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在工程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条 本职责制中的“安全生产”是指广义上的生产,它包括本公司的发电生产、车辆安全行驶、基建施工、试验等全部生产活动。第三条 本责任制适用于河北建投蔚州风能有限公司和蔚县新天风能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逐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第二章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第五条 公司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公司各职能部门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主体,各级责任主体按职责划分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