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DB11/T )前 言为提高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健康评估服务的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新京、杨会英、彭嘉琳、陈菲、杨华。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健康评估服务的基本要求、健康分级标准、评估规范、评估管理和服务质量评定与改进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B11/T 148-2002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DB11/T 219-2004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DB1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