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换热器、机箱的制造、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无锡凯美锡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 年 1 月 8 日无锡凯美锡科技有限公司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换热器、机箱的制造、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无锡凯美锡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建良 联系人 杨丽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梅园社区徐巷 999 号(青龙山工业园梅园社区内)联系电话 15861578989 传真 邮政编码 214062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梅园社区徐巷 999 号(青龙山工业园梅园社区内)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489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
2、建 技改项目类别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占地面积(平方米) 4100建筑面积(平方米) 41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6%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6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原辅材料:具体见表 1-1。主要设施:具体见表 1-2。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水(吨/年) 827 燃油(吨/年) 电(度/年) 3 万 燃气(标立方米/年) 燃煤(吨/年) 其它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
3、水 689t/a,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满足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4 三级标准及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的 A 级标准接入芦村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江南运河。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无2表 1-1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用量 t/a 成分或规格 最大储存量 t 储存方式1 钢材 200 铁 40 堆放2 铝材 25 铝 5 堆放3 铜材 10 铜 2 堆放4 电火花机油 3 矿物油 1 桶装5 乳化液 1.7 烃/水混合物 0.3 桶装6 无铅焊料 0.002t/a 不含铅 0.002 箱装表 1-2
4、 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1 加工中心 VMC105 62 电火花切割机 63 电火花成型机 54 铣床 XKA714、X6330A、X52C、X63 45 钻床 Z305、H5-3/H5-3C 36 车床 CA620、CA6140、C6136 47 锯床 G4028 18 恒温试验箱 29 空压机 FP1607JY183B-8 110 砂轮机 111 铝真空钎焊炉 112 电阻炉 13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无锡凯美锡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无锡市富尔盛机电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滨湖区梅园社区徐巷 999 号(青龙山工业园梅园社区内)建筑面积 4100 平方米的空置
5、厂房进行换热器、机箱的制造、加工。企业入驻后预计达到年产换热器 100 台、机箱 500 套的生产规模。职工 54 人,两班制生产,每班 6 小时(8:0022:00) ,年工作 250 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本项目类别为“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其中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需编制报告书,其他(仅组装的除外)需编制报告表,仅组装的需编制登记表。本项目不涉及电镀或喷漆工艺,但有除组装外的其他加工工艺,故
6、需编制报告表。江苏康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无锡市锡山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和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换热器、机箱的制造、加工项目行业类别:C3489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梅园社区徐巷 999 号(青龙山工业园梅园社区内)投资总额:500 万元整劳动定员:职工 54 人工作制度:两班制,每班 6 小时(8:0022:00) ,年工作 250 天。企业内部不设食堂、浴室、宿舍,职工就餐外包。3、产品方案4表 1-3 项目主体
7、工程和产品方案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及规格 设计能力(单位/ 年) 年运行时数换热器 100 台/年生产车间机箱 500 套/年 3000h4、产业政策相符性及总体规划相容性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2016 年修订)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的限制类、淘汰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
8、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的限制类、淘汰类、落后产品及能耗限额目录内。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2008 年 1 月)中的禁止类和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 禁止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企业租赁无锡市富尔盛机电限公司厂房,该厂房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交仓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但根据无锡市滨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远期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建设单位承诺在该地块涉及市、区、镇规划实施时无条件服从上级要求服从规划,涉及拆
9、迁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根据无锡市滨湖区青龙山工业园环境分析报告 ,青龙山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约为 33.49 公顷,园区分为青龙山社区工业小区、梅园社区工业小区、新峰社区工业小区与联合工业小区坐落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梅园、桃花山、青龙山的三面环山之中,南临万顷碧波的太湖,南通太湖大道,北接 312 国道,东依中华民族工业先驱荣德生先生著名的私家花园“梅园公园” 。青龙山工业园功能定位为引进一、二类工业为主,成为一个以轻(无)污染、低能耗、高效益、技术含量高的产业为主,集合传统工业产业和现代高科技产业二大功能的工业园区,将工5业园区建设成为集工业、商贸于一体,以机械加工、电子(不含电镀)
10、、纺织(不含印染)为投资重点的无锡市区级重点工业园区。本项目为机械加工业,属于传统工业产业,符合青龙山工业园的产业定位要求。企业所在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废水可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在接入芦村污水处理厂处理,故本项目选址符合环保规划要求。5、与太湖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 2018 年 1 月 24 日修订)将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221 号)具体明确了无锡太湖一、二级保护区涉及行政镇、村名称,本项目所在地属一级保护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
11、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四条 除二级保
12、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6(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五)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四)
13、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芦村污水处理厂处理,故本项目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太湖一级保护区的环境保护要求相符。6、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 ;亦不属于该条例中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
14、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的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文件的要求。7、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无锡市区生态红线区域范围总面积1327.34 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 28.69%。其中红线区域主要有:惠山国家森林7公
15、园、蠡湖风景名胜区、鼋头渚风景名胜区、马山水源涵养区、长广溪湿地公园、太湖(无锡市区)重要保护区、阳山水蜜桃种质资源保护区,钱桥低山生态公益林等。本项目所在地不位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与最近生态红线区域钱桥低山生态公益林保护区一级管控区最近距离为850m。本项目不涉及居民的拆迁及生态景观的破坏。同时,本项目经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要求。8、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苏政发2013113 号) ,本项目不涉及无锡市范围
16、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无锡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规定。(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现状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和地表水环境满足环境质量标准。2017 年无锡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为改善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无锡市市政府印发关于无锡市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要求无锡市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提升燃油品质,控制燃油汽车增长和淘汰黄标车,同时加强对机动车的环保管理等措施,使得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优良天数逐年提高。本项目实施后厂区中各污染物在污水处理厂总量内平
17、衡,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营运过程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实施后使用清洁能源电,本项目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青龙山工业园入园企业类别清单,园区限制类为含印染的纺织、建材等对居住和公共设施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且未列入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8录淘汰类和禁止类。园区禁止类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列入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和禁止类的。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居住和公共设施
18、产生干扰。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勤新工业园限制类及禁止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9、项目平面布局和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无 锡 市 滨 湖 区 梅 园 社 区 徐 巷 999 号 ( 青 龙 山 工 业 园 梅 园 社 区 内 ) , 本项 目 所 在 地 北 侧 为 青 龙 山 新 村 , 东 侧 为 青 龙 山 路 、 电 梯 厂 整 治 区 , 南 侧 为 惠 荣 自 动 化 ,西 侧 为 2 号 空 厂 房 及 部 队 。 建设项目 300m 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为北侧 20m 的青龙山新村,东北侧 290 米的部队 2,东南侧 30m 的徐巷和 110m 的梅园小学,西
19、侧120 米的部队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 1、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 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见图 3、项目所在周边水系图见图 4、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见图 5。10、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建设项目公用工程一览见表 1-4。表 1-4 公用工程表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 注运输 2t/a 贮运工程 原材料及产品储存区 400m2 置于厂房内给水 827t/a 由市政管网提供排水 689t/a 接管芦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公用工程供电 3 万 当地供电系统提供废水 689t/a 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 芦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处理 厂房隔音、距离衰减20m3 一般工业废物堆场环保工程固废处理 20m3 危险固废堆场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企业,无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9大气评价范围本项目所在地图例项目位置图 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指北针、比例尺比例 1:690000 690m 138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