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人造草坪毯的制造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无锡绿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12 月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人造草坪毯的制造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无锡绿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张国秀 联系人 张国秀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张舍路 8 号(胡埭工业园)联系电话 15951516840 传真 邮政编码 214161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张舍路 8 号(胡埭工业园)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928 人造草坪制造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项目类别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 47 塑料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
2、米) 1872 建筑面积(平方米) 1872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 150 万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9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6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原辅材料:具体见表 1。主要设施:具体见表 2。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水(吨/年) 105.6 燃油(吨/年) 电(度/年) 5 万 瓶装液化气(吨/年) 16.64燃煤(吨/ 年) 其它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职工生活污水 77t/a 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
3、合排放标准中表 4 三级标准及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的 A 级标准接入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终排入直湖港。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无2表 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用量(单位/年) 成分 厂内最大储存量 储存方式1 尼龙丝 150t/a 聚酰胺,热 塑性树脂 15t 袋装2 草坪基布 16 万 m2/a 合成纤维 2 万 m2 堆放3 增稠剂 0.8t/a 聚丙烯酸钠 0.1t 50kg 桶装4 黑色浆 1.7t/a 色素等 0.2t 50kg 桶装5 石粉 150t/a 碳酸钙颗粒 15t 袋装6 水性丁苯胶
4、乳 胶 50t/a50%丁二烯苯乙烯乳胶水性聚合物和50%去离子水5t 50kg 桶装表 1-2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名称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黑色浆 蓖麻油聚氧乙烯酯 5%、色素碳黑 40%、脂肪酸聚氧乙烯醚 5%、水 50%组成 难燃水性丁苯胶乳胶 50%丁二烯苯乙烯乳胶水性聚合物和 50%去离子水组成,为白色液体,沸点 100,密度 0.95-1.05 难燃增稠剂 主要成分为干粉、氢氧化钠反应物约 80%的水相增稠体,PH 值 7-10,固态温度-5,沸点 105。 难燃表 1-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1 簇绒机 / 22 搅拌机 / 13 涂胶烘干生产线 液化气
5、加热 14 空压机 / 15 打孔机 / 16 收卷机 / 13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无锡绿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是一家体 育 用 品 的 销 售 ; 人 造 草坪 毯 的 制 造 及 销 售 ; 体 育 场 地 设 施 工 程 的 设 计 、 施 工 的 企 业 。 现 拟 租 赁 无 锡 市 湖 山化 工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张舍路 8 号(胡埭工业园)厂 房 ( 建 筑面 积 1872 平 方 米 ) 从 事 人造草坪毯的制造加工,项目完成后企业具有年产人造草坪毯 15 万平方米/年的生产规模,该公司共有职工 5 人,年工作 300 天
6、,单班制生产。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 塑料制品制造” ,因此企业委托江苏锡澄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就无锡绿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人造草坪毯的制造加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和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人造草坪毯的制造加工项目行业类别:C2928 人造草坪制造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张舍路 8 号(胡埭
7、工业园)投资总额:150 万元劳动定员:职工 5 人工作制度: 年工作 300 天,单班制 8 小时生产,夜间(22:00次日 6:00)不生产厂内不设置食堂、浴室、宿舍。43、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1-4 项目产品方案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及规格设计能力(单位/年)年运行时数生产车间 人造草坪毯 15 万 m2/a 2400h4、产业政策相符性及总体规划相容性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订, 2016 年修订)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8、 ,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的限制类、淘汰类。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的限制类、淘汰类、落后产品及能耗限额目录内。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2008 年 1 月)中的禁止类和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 禁止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根据土地证,项目所在地目前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在此建设符合
9、现状用地要求,且根据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所在地位规划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用地规划要求。胡埭工业安置区的功能定位是集工业、商贸、物流于一体,以机械加工、电子(不含电镀) 、纺织(不含印染) 、物流为投资重点的无锡市市级重点开发区。南区主要为作为胡埭镇区企业的安置地,以工业为主,同时兼有相应的市政设施用地,入驻项目类别主要是以机械加工、电子(不含电镀) 、纺织(不含印染)等行业为主。本项目位于胡埭工业园南区,主要为人造草坪毯的制造加工项目,选址符合胡埭工业园定位要求。所在地位于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废水可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再排入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故本项目选址符合环保
10、规划要求。55、与相关条例的相符性无锡市滨湖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锡滨委发(2017)43 号)中“强制使用水性等低 VOCs 涂料,2017 年底前,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实现低 VOCs 含量的水性等涂料、胶黏剂替代。 ”滨湖区“两减六 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2018 年工作计划 (锡滨委发(2018)23 号)中“深化包装印刷、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低(无)VOCs 含量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工作;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粉末、无溶剂型等低 VOCs 含量涂料替代。 ”本项目
11、固化产生的 VOCs 被风机捕集进入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该风机及废气处理措施对固化废气 VOCs 的捕集率为 90%,净化率为90%,满足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要求。6、与太湖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 2018 年 1 月 24 日修订)将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221 号)具体明确了无锡太湖一、二级保护区涉及行政镇、村名称,胡埭工业安置区属一级保护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12、(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6(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四条 除二级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
13、以外,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五)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
14、行为。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故本项目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太湖一级保护区的环境保护要求相符。 7、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亦不属于该条例中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5、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7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的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文件的要求。8、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无锡市区生态红线区域范围总面积 1327.34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 28.69%。其中红线区域主要有:惠山国家森林公园、蠡湖风景名
16、胜区、鼋头渚风景名胜区、马山水源涵养区、长广溪湿地公园、太湖(无锡市区)重要保护区、阳山水蜜桃种质资源保护区,钱桥低山生态公益林等。本项目所在地不位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与最近生态红线区域太湖(无锡市区)重要保护区二级管控区最近距离为1100m,且本项目在租赁的生产车间内生产,不涉及居民的拆迁及生态景观的破坏。同时,本项目经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要求,具体项目周围生态红线保护区图见图 5。9、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17、(苏政发2013113 号) ,本项目不涉及无锡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无锡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规定。(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现状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地大气未达到(GB3095-2012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地表水除化学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类外其余指标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2017 年无锡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为改善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无锡市市政府印发关于无锡市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要求无锡市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提升燃油品质,控制
18、燃油汽车增长和淘汰黄标车,同时加强对机动车的环保管理等措施,使得无锡市8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优良天数逐年提高。本项目实施后厂区中各污染物在污水处理厂总量内平衡,大气污染物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量较小,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项目营运过程用水为生活用水、上胶设备清洁用水、胶水调配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废气均采取有效的收集及治理。本项目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入区企业类别清单,限制类清单为对居住和公共设施有
19、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且列入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淘汰类和禁止类的。禁止类清单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列入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淘汰类和禁止类的;化工类、“十五小”企业及“新五小”类;含重污染、难处理类有机物、“三致”等特征因子项目对居住和公共设施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对居住和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限制类及禁止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10、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
20、布局简介建设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张舍路8号(胡埭工业园) ,本项目东面为张舍路、无锡宏大纺织机械专件有限公司,南面为百誉塑料电器、天宇高压开关等企业,西面、北面为无 锡 市 湖 山 化 工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厂房。本项目周边3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1。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见图2。本项目平面布置见图3。11、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1)给排水建设项目所用自来水由园区自来水管网供应。建设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生9活污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直湖港。(2)供电建设项目年用电量 5 万度,由园区电网提供。(3)贮运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及成品采用汽车运输。建设项目公用工程一览见表 1-5。表 1-5 本项目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 注运输 贮运工程 原材料及产品储存区 200m2 置于厂房内给水 105.6t/a 由园区自来水管网供给排水 77t/a 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胡埭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公用工程供电 5 万度 /年 由园区电网供应废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固废 100m2 一般固废堆场固废 10m2 危险固废堆场环保工程噪声 墙壁隔声,距离衰减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企业,无原有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