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20台_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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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年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20 台/套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无锡方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12 月 28 日无锡方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 产 环 境 保 护 专 用 设 备 20 台 /套 项 目建设单位 无锡方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兴灿 联系人 邓亚娟通讯地址 无 锡 市 新 吴 区 金 城 东 路 625 号联系电话 13862227693 传真 邮政编码 214151建设地点 无 锡 市 滨 湖 区 胡 埭 工 业 园 钱 胡 路 801 号 ( 无 锡 开 源 机 床 集 团 有 限

2、 公 司 内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建筑面积 4683m2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3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1%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6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原辅材料:具体见表 1-1。主要设施:具体见表 1-2。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水(吨/年) 720.25 燃油(吨/年) 电(度/年) 20 万 天然气(单位/

3、年) 燃煤(吨/年) 其他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及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 612t/a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4 三级标准及 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表 1 的 A 级标准接入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直湖港。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无。2表 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其用量序号原辅材料名称成分或规格 用量来源及运输最大储存量 储存方式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零配件成品钢材 20 套/年 外购 150 吨 堆放2 焊丝 1.2mm 3.5 吨/年 外购

4、0.3 吨 堆放3 焊条 4.0mm 1 吨/年 外购 0.1 吨 堆放4 氧气 15kg 150 瓶/年 外购 15 瓶 瓶装5 丙烷 25kg 20 瓶/年 外购 2 瓶 瓶装6 氩保气体 40L 600 瓶/年 外购 50 瓶 瓶装表 1-2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1 横臂钻 Z3050X16 3 外购2 立钻 Z5140 2 外购3 锯床 GH4230 3 外购4 电焊机 BX3-500-1 8 外购5 气保焊机 MIG500 8 外购6 电烘箱 / 2 外购7 空压机 / 4 外购8 液压站 300kg 4 外购9 叉车 / 1 外购10

5、行车 / 8 外购3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无锡方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2 月 9 日,主要从事环保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现公司拟租赁无锡开源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钱胡路 801 号的部分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 4683m2。本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 万元。该公司人员共 40 人,每年工作 300 天,白班单班制,每班工作 8h。本项目建成后企业生产规模可达到年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20 台/套。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二十四、专用设

6、备制造业 70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企业委托江苏锡澄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和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项目 名 称 : 年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20 台/套项 目行 业 类 别 : C3591 环 境 保 护 专 用 设 备 制 造项 目 性 质 : 新 建建 设 地 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钱胡路 801 号总 投 资 : 3000 万 元劳 动 定 员 : 本 项 目 职 工 40 人工作制度:年 工 作 300 天 , 白 班 单 班 制 , 每 班 工 作

7、 8 小 时企业内不设食堂、宿舍、浴室,安排职工统一在厂内就餐场所享用外卖快餐。3、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主体工程:本项利用各类生产设备从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项 目 ,最终形成如下表的生产能力。表 1-3 项目产品方案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及规格设计能力(单位/年) 年运行时数4生产车间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20(台/套)/年 2400h54、产业政策相符性及总体规划相容性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2016 年修订)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8、) , 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的限制类、淘汰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的限制类、淘汰类、落后产品及能耗限额目录内。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2008 年 1 月)中的禁止类和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 禁止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无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胡埭工业安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9、 (该报告书已于 2009 年通过无锡市环保局审批) ,胡埭工业安置区(包括南区、北区和西区)位于胡埭镇西北部,整个工业安置区规划用地总面积 13.2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南区规划范围东起刘闾路、西至芙蓉南路、南起环镇北路、北至沪宜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1.9 平方公里;北区规划范围东至刘闾路、南止沪宜路、西临直湖港、北至盛岸西路,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3.6 平方公里;西区规划用地东至直湖港、南以规划环园南路为界,西至陆马公路,北至盛岸西路,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7.7 平方公里。胡埭工业园北区主要作为市区和滨湖区外迁企业的安置地之一。一类工业用地为主,建成以轻纺电子、精密机械加工为重点的功能完善、

10、设施配套齐全、集约高效、环境优美的现代产业安置区。本项目位于胡埭工业安置区北区,主要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项目,本项目选址符合胡埭工业园定位要求。根据不动产证(苏(201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223567 号) ,项目所在地目前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在此建设符合现状用地要求,且根据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废水可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再排入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故本项目选址符合环保规划要求。65、与太湖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 2018 年 1 月

11、 24 日修订)将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 号)具体明确了无锡太湖一、二级保护区涉及行政镇、村名称,项目所在地属一级保护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12、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四条 除二级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五)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

13、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7口应当限期关闭。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太湖一级保护区的环境保护要求。6、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

14、、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 ;亦不属于该条例中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15、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的项目,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文件的要求。7、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无锡市区生态红线区域范围总面积 1327.34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 28.69%。其中红线区域主要有:惠山国家森林公园、蠡湖风景名胜区、鼋头渚风景名胜区、马山水源涵养区、长广溪湿地公园、太湖(无锡市区)重要保护区、阳山水蜜桃种质资源保护区,钱桥低山生态公益林等。本项目所在地不位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与最近生态红线区域太湖(无锡市区)重要保护区二级管控区最近距离为1.2Km。本项目厂房建设不涉及居

16、民的拆迁及生态景观的破坏。同时,本项目经落实8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要求。8、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苏政发2013113 号) ,本项目不涉及无锡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无锡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规定。(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现状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地噪声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地表水除化学需氧量、氨氮外其余指标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超标主要原

17、因有:上游水污染、水体自净能力较弱、周边的农业面源污染等。目前,无锡市政府已制订了直湖港综合整治规划(20082020) ,以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污水集中治理和提标改造为主要手段,高标准实施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控制;实施河道的生态化整治为重点,提高水环境自净能力;以推行生态农业和循环型农业为主要措施,削减农业面源的污染贡献量;以统筹考虑河网地区水环境整治,控制外来污染与减少流域内污染并重,重点削减氮、磷排放总量,在较短时间内使直湖港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目标要求。2017 年无锡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为改善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无锡市市政府印发关于无锡市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

18、知 ,要求无锡市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提升燃油品质,控制燃油汽车增长和淘汰黄标车,同时加强对机动车的环保管理等措施,使得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优良天数逐年提高。本项目实施后厂区中水质各污染物在污水处理厂总量内平衡,大气污染物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量较小,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租赁厂房。项目营运过程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用水量较少。项目实施后使用清洁能源电,所产生的废气均采取有效的收集及治理,本项目不超出当地资9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入区企业类别清单,限制类清

19、单为对居住和公共设施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且列入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淘汰类和禁止类的。禁止类清单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列入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淘汰类和禁止类的;化工类、 “十五小”企业及“新五小”类;含重污染、难处理类有机物、 “三致”等特征因子项目对居住和公共设施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2016 年修订)、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订)、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

20、额(2015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对照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对照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 年 1 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对居住和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限制类及禁止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9、项目平面布局和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钱胡路 801 号,项目位于无锡开源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内,项目所在地东面为空地(规划为科研用地和工业用地) ;南面为滨湖区人才资产经营公司工业园;西面为无锡盛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北面无锡堡芝香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具体见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 2“建设项目周边概况图” 。300 米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设备平面布局具体见图 3“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10、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1)给排水建设项目所用自来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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