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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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兖州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智能化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YZSPHW-2018-ZB-08014招标人: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九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6第三章 项目说明 .24第四章 合同格式 .192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198第六章 附 件 .2012第一章 招标公告兖州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就兖州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信息1、招标人:济宁市公安局兖州

2、分局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兖州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智能化建设项目4、项目编号:YZSPHW-2018-ZB-080145、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兖州区县乡道、国省道、城区及九州路主要路口路段的前端点位设备安装布设、中间接入及后端业务应用设备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6、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分两阶段,其中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国省道及城区智能交通安全系统、九州路改造配套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工期 6 个月;交警控制中心及分控中心、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及机房系统工期 3 个月;每阶段开工日期以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为准。7、预算总金额:67978700.00 元8、资

3、金来源:财政拨款二、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标书存档的方式(详情见供应商须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4、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a.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多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b.联合体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c.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d.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

5、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e.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四、招标文件获得方法1、报名时间:2018 年 09 月 10 日2018 年 09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先进行网上(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http:/www.ccgp-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资质

6、原件、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原件,以上材料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资料仅供报名使用,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依据(如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43、报名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兖州区九州中路 88 号九州方圆 A 座行政办公大楼 21 层开标一室)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700 元/本;(招标文件售出不退)注:投标企业需同时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否则报名无效。凡未在兖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程序详见 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政府采购-“办公指南”中的“注册须知”,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

7、序办理。CA 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 3202111,CA 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已办理过注册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项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五、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 09:00(北京时间 )之前上传到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六、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8 年 9 月 30 日 08:30-09:00(北京时间) 地 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兖州区九州中路 88 号九州方圆 A 座行政办公大楼 21 层开标一室)七、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2018 年

8、9 月 30 日 09:00 之后 (北京时间)解密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兖州区九州中路 88 号九州方圆 A 座行政办公大楼 21 层开标一室)八、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时 间:2018 年 9 月 30 日 09:00(北京时间)地 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兖州区九州中路 88 号九州方圆 A 座行政办公大楼 21 层开标一室)九、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栾卫民 联系电话:13665379966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15689698978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5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

9、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二 0 一八年九月七日 6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注:前附表内容如与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序号 项 目 内 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兖州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智能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ZSPHW-2018-ZB-080142 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兖州区县乡道、国省道、城区及九州路主要路口路段的前端点位设备安装布设。前端点位设备包括高清监控球机、高清监控枪机、车流量检测设备、交通事件检测设备、气象监测设备、电子警察抓拍

10、单元、卡口抓拍单元、LED 补光灯、雷达、超速抓拍设备、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一体化违停抓拍设备信号灯、黄闪灯、交通诱导显示屏、IP 语音广播设备、区间测速警示牌、九州路标志线、九州路标志牌、九州路安全护栏等。并设计了中间接入及后端业务应用设备,主要设备设置于交警指挥中心、中心机房、分控中心及分局中心机房内,以及配套的土建施工内容。整体由交通视频监控系统、路况信息管理系统、机动车违法信息采集系统、道路车辆智能监测与控制系统、社会化服务系统和设备运维管理系统等多个子系统组成。前端设备采用工业级交换机。整个系统的搭建依托租赁运营商的光纤网络进行信息的传输,前端点位供电均采取就近取电原则3 工期本项目

11、工期分两阶段,其中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国省道及城区智能交通安全系统、九州路改造配套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工期 6 个月;交警控制中心及分控中心、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及机房系统工期 3 个月;每阶段开工日期以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6 安全要求 达到国家标准7 质保期 质保期三年。质保期满后维护二年8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陆仟柒佰玖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67978700.00 元 ;7供应商所投价格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9 进口产品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投标进口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

12、产品。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招标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政府招标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10 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11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

13、律、法规和规章;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8a.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多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b.联合体只

14、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c.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d.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e.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原件、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15、)壹级资质、授权委托书等密封包装(密封格式见附件) ;一同密封的还包括评标办法中所要求提供的企业信誉、业绩、人员配备等证件和证件清单 2 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证件清单将作为数量核对、证件退还的依据,请供应商务必参照格式填写。以上材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评标办法中相应条款不予计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证件,不予接受。上述资料中营业执照原件、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资质原件、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原件、授权委托书,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2开标时供应商需要携带的证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16、(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证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13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招标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

17、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招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15 踏勘现场 不组织现场踏勘:自行踏勘16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7 分包 不允许18 偏离 如有偏离需在偏离表中标注19招标文件的发布招标文件在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已经在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0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答疑等21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14 日 18:00 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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