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HHXGZ-QD03-04安徽合信国质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委托合同委托编号单位名称 联 系 人通信地址 电话/传真委 托 单 位工程名称 工程额建 设 单 位施 工 单 位检 测 地 点检测内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计算机机房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监控工程软件系统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其它:提交资料 项目招投标文件 设计方案 需求说明文件 竣工图纸 合同其他材料:检测依据GB 50339-201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2-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T 2887-2011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A 793.1-
2、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合格评定 第 1 部分:系统功能性能检验规范GB/T 25000.51-2016 软件工程 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A/T497-2009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其他样品要求 样品返还厂家 样品不予保留,做销毁处理 其它:备 注委托单位承诺1、 在检验工作中遵从检测中心工作安排; 2、 对检测费用认可并保证支付;3、 检验结果若不合格,下次检验须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负责人( 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检 测
3、费 用 本着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检测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AHHXGZ-QD03-04付 款 时 间 委托方领取检测报告前一次性支付给受托方报 告 盖 章 安徽合信国质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章说明:1.本委托书同时作为取报告凭证,请妥善保管。2.请在所做项目前面,用“”标识,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3.委托单位对本检测中心检测报告的申诉期限为报告发送后 15 天止,检测样品离开检测中心即认为委托单位放弃申诉权利。业务联系: 0551-63857803 传真:0551-62813051 E-mail:单位名称:安徽合信国质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邮编:230000 纳税人识别号: 91340111MA2NW41J9D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东湖创新中心 4 幢 201 室 财务电话:0551- 63886629 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开区支行 551905512210601受理人签字 :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