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代维业务维护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基站代维工作的管理,根据业务特点及公司管理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对现有基站代维业务实行驻点管理下的维护组负责制,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随着公司基站代维业务的发展,各驻点代维基站数量急剧增加,使得各驻点的人员、车辆随之增加。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照细化管理、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原则要求,实行基站代维业务驻点领导下的维护组工作制(以下简称“维护组”)。二、维护工作的组织结构(一)公司以地级市区划范围为单位设立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业务管理工作。办事处设经理1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全面工作;副经理1-2名,分管相应工作并协助经理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可设立2-3个部门,实行部门主任负责制。办事处可经公司批准设立经理助理,协助经理、副经理开展工作。(二)各办事处在中心监控机房设中心值班室,负责本办事处辖区内的监控、调度和工单回复工作。中心值班室设主任1名,负责值班室的全面工作。(三)公司以县、市、区的行政区划范围为单位设立维护驻点。驻点设主任1名,6名员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