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住建厅 关于 要求,有安徽省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同有关物业管理单位共同编制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以及其他有关法规,认真开展专题研究,借鉴内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并经广泛征求相关专业和管理机构的意见,反复讨论,多次修订完善。本规范涵盖了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前期介入、物业承接查验与接管验收、入住管理、基础管理、客户服务、房屋的装饰装修管理、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秩序维护消防车辆管理、环境与绿化卫生管理、社区文化管理等内容,还规定了外包控制要求以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检查与评价方法。本规范通过分项、分级的方法,明确了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的内容及要求,可作为物业服务要求规范其服务行为的参考依据,也可以作为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和评价服务服务质量的参考的依据、物业行政监督部门进行物业服务监督的参考依据。物业服务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住宅小区的具体情况,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