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和中共宝清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我县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至2009年8月基本完成。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参加范围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县直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部分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朝阳乡党委、朝阳乡灯塔村、社区工委和解放社区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参加全县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二、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提出的指导思想,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着力找准并解决好影响和制约科学跨越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要从我县实际出发,突出解决好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的问题、影响科学跨越发展的突出问题、关乎民生的突出问题、能力作风上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