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市选煤发电厂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一、 指导思想:充分调动我厂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工程技术人员的综合才能,发挥他们在科技创效、科技兴厂及科技兴安工作中的聪明才智,建立适宜的人才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为我厂安全生产服务。二、 组织机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罗朝全副组长:杨世凯 李雷 成 员: 谢金才、杨成华、张小鹰、王永焰、赵树成、王平、谭德富、唐华兵、范长虹、冉志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科,由冉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华武同志负责日常事务。三、 考核办法:1、 考核时间: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考核,年底根据考核成绩进行相应奖励或考核。2、 考核程序:考核前,由被考核人对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再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考核。3、 考核人员:由厂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4、 考核范围:凡直接从事我厂选煤、发电、建材、安全、基建等技术管理工作且取得技术员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暂未取得技术职称人员。经厂认定也在考核范围内。5、 考核资料:按渡市选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