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控制及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便于工程施工总进度控制,对施工进度进行及时跟踪及预警。第二条 职责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合同工期目标编写项目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如月进度及周进度计划)、甲供材料(设备)采购供货进度计划、总体配套施工进度计划,经工程总监批准后,报分管副总。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工程计划备案,并每10天至现场检查进度计划落实情况。2. 如工程进度有变化,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编制调整后进度计划,并说明计划调整的原因,经工程总监批准后,工程管理部备案,按调整后计划至现场检查落实情况。第三条 工作内容1. 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根据合同工期目标编制施工总计划(必须用Project软件编制),经工程总监批准后,报分管负责,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备案。2. 每月1日前各项目经理部必须用Project软件编制当月月施工进度计划,经工程总监批准后,报分管负责,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备案。3. 工程管理部每月8、18日前至工地现场拍摄工程形象进度照片,记录该月施工进度原始资料。4. 工程管理部每次至现场检查实际进度情况后,对可能出现的工期拖延提出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