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根据机测后的评分需要,按照教育部2003年10月10日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修改制定的评分细则(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和机测第四题评分细则整合成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修改版),供机测的抽查复审、测评失败、一乙复听三类情况评分使用。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修改版)一、读单音节字词(一)要求和目的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限时3.5分钟,共10分。一个字词允许应试人改读一次,以改读后的读音为准,隔字改读无效。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读音的标准程度。(二)评分1.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1分。语音错误指音节读音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音节成分读错。原则上是指普通话语音系统中把一个音(音位)误读成另一个音(音位),如把“zh”读成“z”,把“in”读成“in”,把去声的全降调读成高平调等;还包括单字的漏读。2.声母韵母缺陷,每个音节扣0.05分。3.声调缺陷,每个音节扣0.05分,一类声调缺陷最多扣0.5分。语音缺陷指音节读音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音节成分发音没有完全达到标准程度,听感性质明显不符。4.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