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公众利益,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过程中日照分析计算各参数及标准,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主城规划区内进行的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相关活动。主城规划区根据经批准的昆明市总体规划确定,本市范围内非主城规划区的区域,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的日照分析特指利用计算机,采用日照分析软件,对特定有效时间范围内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建筑、现状建筑及绿地的日照情况进行模拟计算,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的设计辅助行为。日照分析应当由具有相应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日照分析报告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必备内容。日照分析软件应当采用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估认证,并通过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实际工程测试的正版软件。第四条 进行日照分析时,应当对拟建建筑未建前规划用地周边现状建筑的日照情况做分析,再对拟建建筑建成后的日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