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作业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一 为加强机房管理,确保机房的安全生产和机房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机房作业标准。二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已建机房和新建设机房。三 机房作业由网络管理部与属地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第二章 职责与流程一、部门职责界定 1新建部分数据设备和相关线路的安装由技术部负责。CATV部分设备和相关线路的安装由网络管理部负责:其中网络管理部与工程公司之间以光纤配线架为界,工程公司负责设备联调。2已建部分中心机房和分前端机房作业,统一由属地部门管理和实施。UPS和空调的统一规划、调配、安装、维修由运维部负责,日常的电路检查、UPS和空调的巡检、机房卫生由属地部门负责,在环境监控系统建成后,由运维部统一监控。数据设备的更换和维护由技术部负责,其中数据设备与射频线路连接时,射频线路由运维部负责。乡镇分前端机房光发射机之前的部分线路由运维部负责,之后部分(包括光发射机)由乡镇站负责。环境监控系统的维护由运维部负责。二、机房作业人员与对象1机房作业须指定专人操作,各部门人员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