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甲方:乙方: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及时而导致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在发生火灾时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灭火的功能,充分发挥消防设施设备应有的作用,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火灾的损失,现甲方将【 】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明确责任,便于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一、维护服务工程名称 【 】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二、维护服务地址、地点三、维护服务依据: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261-20053、高层建筑设计规范GB50045-95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016-2006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GB/T16-92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7、上述未列明的其它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设计施工中要求的其它规范及补充标准规范。8、安装材料及设备的随机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