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设备运行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市供电有限公司现有的光纤通信设备、电力载波机、程控交换机、通信电源、视频会议设备、录音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力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本标准的内容,并贯彻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是根据以下几个规程以及市供电有限公司通信设备运行维护的实际情况制定的:DLT 547-94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 546-94 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 544-94 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闽电调2008131号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县级供电企业通信管理办法(试行)闽电调2008401号 福建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3 职责3.1 负责市供电有限公司通信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3.2 参加市供电有限公司通信设备基建、技改等工程项目的审查工作及大型技改项目的施工组织、协调和验收等工作。3.3 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积累运行资料。3.4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测试和调整,保证设备的各项指标符合标准。3.5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