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通过辨识和评价公司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而评价其危险程度,判定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有效控制。2 范围适用于公司场所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相关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3 职责3.1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审定公司重大危险清单和控制计划。3.2质安督察部负责本程序的贯彻、实施、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并具体负责本区域危害因素调查和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初步确定重大危险源,制订控制计划。3.3公司办公室、各项目部负责本区域危险源调查,分析和评价一般危险因素,初步确定相关的重大危险源,制订相应控制计划。4 工作程序4.1 总则4.1.1 危险源的分类,有两种:4.1.1.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详见GB/T13816-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险源分类与代码的规定。4.1.1.2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详见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和卫生部、总工会、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