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平安校园”考核自评表项目及分值考核细则自评成绩 复评 成绩一、领导和目标责任制(10分)1、单位主要负责人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有1名及以上单位领导具体分管,明确1名及以上校园专兼职安全保卫干部;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2分)22、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1分)13、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年度综治相关工作不少于2次。(2分)24、配备若干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2分)25、与所属乡镇(街道)和主管单位、学校各部门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责任明确,落实到位。(2分)26、综治工作经费落实。(1分)1二、宣传教育(10分)1、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1分)12、通过会议等形式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法制及安全教育不少于1次;开学和期末各开展1次面向全校学生的法制及安全教育。(4分)43、每学期组织1次有主题的法制及安全教育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