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关键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为加强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生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第三条 顶岗实习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过程管理,避免顶岗实习环节中的随意性。同时明确顶岗实习的时间和要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时间。第四条 顶岗实习是学生必修课程,顶岗实习考核成绩合格是学生符合毕业资格的条件之一。第五条 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能够尽快将所学专业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牢固树立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使学生尽快成为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 顶岗实习实行校、系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顶岗实习工作的宏观指导、检查、评估,各教学系部、就业处、校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