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中医医院实习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阶段,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关键环节。为确保毕业实习任务的圆满完成,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结合医院及实习生所在院校的实习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学生实习应达到的总要求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爱岗敬业精神,巩固和加强所学的理论知识、技能,熟悉临床工作,培养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第三条 实习生的接收,按照教学协议,由我院科教部统筹安排,护理部统一制定实习轮转计划,未经我院科教部、护理部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随意接收实习生。第四条 本院只接收正规医学院校的实习生。实习协议院校在实习前2个月,须将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人员名册一式2份交至我院科教部、护理部。第五条 实习生应凭学校介绍信和实习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部报到。实习费用应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部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财务部一次性交清。中途退学或被终止实习者,不予退款。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院校实习生。第六条 接收实习生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带教。带教老师应按实习计划和大纲的要求,认真拟订带教计划,做好教学课件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