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教材(六)第五章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十二条:紧急救援领导小组是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和事故应急救援的专项机构,由厂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兼职,其职责:制定并整理检查培训的计划和演练,考核救护人员的业务能力,负责本企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抢救所需的设备、器具、药品的设置与审批,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抢救,物资调配及相关的对外联系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第三十三条:职业病危害事故抢救小组是发生危害事故时的临时组织,由企业医务人员、负责职业病的职能科室,各部门领导职防员、安全员、值班人员等组成,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应急抢救运送,保证企业或本部门职业病防护用品设施和抢救器具的完好。第三十四条:应急救援的设备、器材及药品一是配备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岗位由部门职防员负责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二是本企业设有医务室,并配备救护车、担架、供氧或呼吸器及各种型号的注射器,常用急救药品,解毒剂等,并配有现场抢救用的急救箱。第三十五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服从紧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采取如下措施:(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以防止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