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1、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主管实验室的系主任(或系副主任),实验室正、副主任,实验技术人员,保管员,技术工人,以实验教学、实验科研为主要任务或定期轮流到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等。2、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共同职责(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严谨,为人师表,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为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培养合格的中等教育师资积极工作。(2)模范遵守学院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3)要树立“严格、严肃、严谨”的科学态度,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国家财产、节约实验材料、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做到“教书育人”。(4)搞好实验室的科学、规范管理和文明整洁工作。(5)实验室若发生事故,要迅速设法解决,并及时向实验室主任、系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报告。(6)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考勤制度,除教师编制人员或担任实验课主讲人员外,一律实行座班制。 3、岗位职责主管实验室系主任(或系副主任)职责(1)负责全系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2)组织编制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