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江洲生态农庄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法规的规定,股东赵益文出资设立铜陵市江洲生态农庄有限公司于13年10月制订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铜陵市江洲生态农庄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铜陵县新天地五楼509室。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特种养殖、特种种植及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等。第四条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六条 公司实收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