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摘要:新资本协议对我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要在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新资本协议所倡导的内部评级法,构建风险管理的整体机制。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营造风险管理的执行文化氛围;实施以内部评级为主的风险计量方法,注重风险缓释技术的应用;创建风险计量模型,构筑信息数据平台;提高风险管理的制度化水平,增强风险预警能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风险管理市场机制;发挥监管当局作用,强化外部监督。2003年5月,中国银监会公布了最新翻译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概述(即Basel 第三稿),新协议将在2006年底取代现行的1988年协议。但就中国目前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基础和水平而言,还远远达不到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因此,中国银监会明确表态,至少在十国集团2006年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几年后,中国仍将执行1988年的协议。这也说明,中国银行业目前的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大银行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是未来几年银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三大支柱”对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