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路径分析摘要:十八大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农民在我国总人口中占有较大比重,因此使农民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主体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而在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农民只能分享到很少的土地收益。因此,本文就是沿着这一思路分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关系,进而今后河北省农村实际,提出河北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建议和对策。 下载 关键词:中等收入群体;土地改革 中图分类号:F30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2-0000-02 在国务院出台的文件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扩大
2、中等收入群体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大约为 24%,约有 3 亿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低,如何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农民占我国总人口的 46.7%,农民收入难以达到中等收入群体水平,成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过低的主要原因,因此农民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主体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完善、合理的土地制度是农民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关键。而在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由于产权不清晰,农民从土地中获得的收益较小。只有农村土地真正拥有完整的物权性质,才能使农民最大限度地分享城
3、镇化的收益,本文就是沿着这一思路分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关系,进而今后河北省农村实际,提出河北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建议和对策。 一、农民是中等收入群体的主力军 首先,农民是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主要力量。从人口数量上看,农民总体数量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大,促使农民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主体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农民的数量特征,培育农民成中等收入群体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次,农民在中国历史发展中起到必要的推动作用。从农村与城市的关系来看,农村农民为城市提供丰富而廉价的农产品,为工业生产提供必需的原材料。在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农民的许多创新举措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农民应该分
4、享改革成果。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民成为为中等收入群体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社会发展的必然,农民由于数量之众也将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潜在”生力军。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关系 首先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影响到农民的生产效率。第一,农民不能有效的控制土地,土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掌控,村集体经常对土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调整,直接影响农民进行长期规划。第二,土地产权部完整,没有转让权和抵押权,降低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使得农民不能有效分享城市化带来的收益。第三,由于土地产权界限不清晰,阻碍城市资本在农村的投资,土地无法充分利用,农村的财富无法增值。 其次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从土地所
5、有权角度来说,城市居民拥有了土地所有权,而农村居民却无法完整拥有土地所有权。由于城市和农村存在土地产权的不对称,形成城市房价过高,而农村房价过低的现状,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从长期来看,土地产权界限不清晰,使得土地作为资本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结构新转型的绊脚石。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土地制度方面强化土地作为资产的转让权和抵押权,努力打破二元结构的限制。 综述所述,土地制度的二次改革,如果正确设计和实施,很有可能实现农民收入倍增,使之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土地产权的进一步完善,有效抵押价值的增加,有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完善土地所有权能够增进农民的收入,保障农民的权益,使农民真正成为
6、中等收入群体的主力军。 三、现有河北省土地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现行的土地制度存在很多弊端。实施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进行了一系列的土地改革措施,农民分到一定数量的土地,但是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土地仍归集体所有,使用权也不明确,对农民承包权、经营权保护力度不够,严重阻碍了农民收入的提高。 (一)农民利益受损 首先,从城乡居民不同的土地产权的角度分析。现有的土地制度对农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形成一定的约束,如果农民要想流转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由政府通过征用的手段将其转化为国有土地,才可以在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农民对土地丧失了参与市场定价的权利,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然而对于城市居民来说,
7、城市居民对土地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可以将房产在市场上进行自由的交易,房价越高,城市居民收入越高,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与浙江、江苏和广东等发达省份相比,河北省城乡差距较大。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来看,河北省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较低,农村居民收入排名靠后。从收入构成角度来看,与其他发达省份相比,河北省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处于中等水平,河北省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水平最低,表明河北省对于农村居民土地、房屋的保障程度不够。河北省农民的相对收入不断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截止到 2013 年,河北省城乡收入差距已经达到了 2.3 以上,可以判断土地制度直接影响城乡收入差距。 其次,从农民收入构成角度分析
8、。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其中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较大。城市居民和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差距逐年增加,而财产性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财产性收入在收入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加,因此,财产性收入差距扩大成为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而财产性收入主要体现在家庭所拥有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屋和车辆,针对农村居民而言,房屋和土地是主要的财产性收入,因此农民和城市居民在土地收入上的差距成为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在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下,影响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城乡收入差距被进一步扩大,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地方政府通过农村土地获得高额利润 农村土地
9、一直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其中农村耕地和宅基地等建设用地归集体所有,剩余的其他土地归国家所有。如果农民想流转农村耕地和宅基地,必须通过政府征用的手段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入市场自由交易。农民没有权利参与土地的交易,只能接受政府征地时所确定的土地价格,农民的利益在土地市场流转中大量丧失。政府征用后,给予农民的征地补偿款要远远少于建设单位上缴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农民丧失了自主参与土地市场制定价格的权利,必然导致政府的征地价格与土地市场价格的不一致,进一步侵害了农民的利益。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 四、针对河北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0、的建议和对策 (一)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在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同时,应该不断完善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并且对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进行强力监督,从而逐渐将土地使用权商品化、市场化,切断不法分子流转土地的后路,遏制土地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建立合理的农村土地保障体系,强调组织基层不能随意地对农地进行强行征收,不能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谋取私利,进而建立一个公平、和谐的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对于已经建立好的农村土地制度应给予强力监督,严格督促基层组织将农村土地制度的所有内容合法、有效的实施下去,让农民了解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只有拥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护农民的权益,农民才能放心的进行土地流转,才能
11、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农村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政府应改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维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遏制乱占、乱征耕地,明确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区别,对政府征收土地的权限和范围进行严格界定,充分保障农民关于土地的基本权利。 其次,政府还应该规范农村土地的征收程序,形成相应的土地征收纠纷仲裁制度。 同时,提高农村土地补偿款的标准,确保补偿款落实到位,健全完善农村土地补偿的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努力把没有土地的农民统一纳入城镇再就业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参考文献: 刘海军,孙福胜.把农民培育成中等收入群体的路径分析J.农业经济,2012,12. 张振鹏,张作义,张小莉.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3,12. 方栓喜,吴攀龙.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进行结构性改革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3. 作者简介:刘 超,硕士,河北金融学院讲师。 基金项目: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JRSHZ-2014-0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