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及走向 谈这个话题之前首先要界定特殊教育对象,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界定的特殊教育对象主要指的是医疗部门界定的在视觉、听觉、智力发展方面存在缺陷的儿童,近年来,又将有神经系统发育障碍的儿童(孤独症儿童)扩展为特殊教育对象。其实,根据国际上对特殊儿童的范围界定,特殊教育对象还包括有情绪行为障碍儿童、学习障碍儿童和智力超常儿童以及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等。这里所讲的特殊教育对象,主要是指视觉、听觉、智力发展方面存在缺陷的儿童。在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有一个演进的历史过程。 一、 特殊教育的准备阶段:标志为古代特殊教育思想及机构的萌芽 我国古代就有开明的残疾人政策,夏商周时期有减免残疾人税收的规定,从秦汉到明清,开明统治者都设臵了专门机构去关注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如对残疾人赐谷等等。 中国的特殊教育学校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渊源。据陆得样和福森信昭(日本)1996年考证,我国在周代出现了公有性质的残疾人教育,源起于夏商周时期的盲人乐师得到专门的职业技能教育,并训练聋哑、盲及肢体残疾者为有用之人。 我国自古代就不泛有对残疾人一视同仁的例子,周代就有盲人担任乐师和相应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