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环城钢铁经销有限公司综合营业楼工程扬尘整治实施细则 根据唐山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了在整个施工全过程,不形成扬尘污染源,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的环境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1、本工程位于唐山市丰南区银杏街北侧银丰学校西。建筑面积2317.1平方米。 二、安全施工工作目标:整个施工全过程扬尘整治满足JGJ59-2011的要求,无重大扬尘污染源,使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三、扬尘整治工作分工及职责:一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分工1公司行政负责人对本公司的扬尘整治工作全面负责。2公司技术负责人领导本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公司扬尘整治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3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扬尘整治工作负责。4技术员和质检员员,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实施工程项目的扬尘实施工作。二扬尘整治工作人员的职责1技术负责人扬尘整治实施工作的主要职责:(1)确定项目机构扬尘整治人员的分工(详本细则三.一条)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扬尘整治责任的履行。(2)组织分析工程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