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年度考评方案根据中共神木县委、神木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优先、学有优教战略,建设西部教育强县的决定和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精神,制订本考评方案。一、考评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的。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以过程考核与终端考核相结合进行考评。二、考评对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三、考评时间:7月上旬四、考评方法采取校长自评、业务单位单项考评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先由校长写出个人任期工作总结,并作自评打分,单项业务由相关业务单位考评,再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评。综合复评采取听取校长个人述职,查阅有关资料、计算相关数据、实地考察学校环境和观察师生活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分析等方式进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复评、初步确定被评人等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五、考核内容及标准对校(园)长的考核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民主评议两个大项,其中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