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山东省省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复查验收的说明一、执行省厅、省局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201014号)检查中以落实省列四类十二项通病各项措施为准,只落实地方治理政策但未落实省文件规定内容的不预评审。二、如果复查的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带“*”的项目严重违反文件、技术标准的要求,则该工程将取消评审资格;三、关于粗装修问题,由于各地制定的标准不一致,国家和省也没有类似的统一要求。这次检查时,类似工程应在符合工程所在地关于粗装修工程规定的基础上,尚应具备基本的电通、给水通、排水通的要求,涉水房间不能有破坏防水层或后期装修可能破坏防水层的情况。四、工程抽查,每单元不少于2户,单位工程抽查总户数不应少于5户且应至少包含一层和顶层各一户。五、表格评分指南第一部分、基本情况(共8分,含4个子项)(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检查内容:(3分)1、施工许可(1.5分) 延期办理扣1分,没有办理扣1.5分;2、质量监督(1.5分) 延期办理扣1分,没有办理扣1.5分;(二)初评情况的检查内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