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提升我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加强县级医院(含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下同)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医疗服务能力达到要求,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二、工作内容(一)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医院管理水平。1.严格依法执业。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法律法规,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各项规定、规范。2.建立完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医院管理各项制度,并分解细化到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责任到人。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