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区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长春市民办幼儿园定类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幼儿园管理,逐步实现民办幼儿园工作规范化,努力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进一步推动我区幼儿教育长足发展,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幼儿园管理为核心,以提高办园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推进我区幼儿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二、评估小组教育局初幼教科、督导室、区教师进修学校、区妇幼保健所三、评估依据以长春市民办幼儿园定类评估标准为依据,区教育局开展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四、评估原则1、客观性原则坚持评估过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估结果真实、透明。2、发展性原则坚持以幼儿园发展为本,提高幼儿园在原有水平基础上的自主发展能力。3、过程性原则引导幼儿园关注建设过程,使评估过程成为幼儿园办园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五、评估范围区属民办幼儿园。六、评估时间2012年3月中旬4月初。七、评估方式采取听取园长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