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五年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89号),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更好地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14年。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中西医并重,坚持政府主导和鼓励社会积极参与,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二、发展目标到2014年底,在全市建立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创建知名中医医院、建成一批知名专科;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中医药队伍、培养一批知名中医药专家;建立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有效机制,加快中医药的普及与推广;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产品研发能力和学术水平;打造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于一体的中药产业化格局,力争使我市中医药事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