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卫生系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方案 一、背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2006年1月9日,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第8条要求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2007年7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按照准则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由于我国缺乏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相关法规,吸烟率居高不下,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为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于2009年5月2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2010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国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二、目标贯彻落实决定精神,采取点面结合的策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加强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履约积极带头作用,提高控烟履约能力,促进控烟履约工作。具体目标是:1、在全区范围内全推进创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