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程序,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信息化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是指由财政资金、交通运输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投资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的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业务应用及交通运输信息化保障体系建设。 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由交通运输信息网络、交通运输数据交换平台等构成。 交通运输业务应用由利用信息技术处理的各类交通运输业务应用系统构成。 交通运输信息化保障体系由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和运行维护体系等构成。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包括日常的硬件设备更换及添置。第三条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范围包括省交通运输厅(含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含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含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第四条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纳入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