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建设单位)工程名称:鹤峰县公安局警苑小区建设单位:鹤峰云谷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丽平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参建单位工程名称:鹤峰县公安局警苑小区B栋基础地下室工程工程地址:鹤峰县公安局大院内(连升路15号)建设单位:鹤峰云谷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施工单位:新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恩施州同欣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质检单位:鹤峰县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鹤峰县安全监督站(二)工程建设规模:批建建筑面积:99529.2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4044.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485.21平方米);建设规划控制性指标:总用地面积:15726.55平方米,(A、B、C三栋占地面积3489.04平方米);警苑小区总建筑面积:99529.21平方米,住宅面积:92500.00平方米,商业面积:1344.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200.00平方米,(注:住宅面积包含:拆迁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