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 可行性报告体建设系建设可行性报告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与江苏、河南、安徽三省接壤,辖八市一区、九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一个高新技术开发区,是著名的中国牡丹城和书画之乡、戏曲之乡、武术之乡。城区水储量占1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01%;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创全国平原地区之首,菏泽全力打造以花城、水邑、林海为特色的平原森林城市。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弃再生能源也逐年增多,城区内现存的多个再生资源回收点和1000人以上的回收队伍,与新城市化规范建设形成了很大偏差,已经很大程度的影响了菏泽建设旅游城市、卫生城市的整体发展目标。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已予发布,并于2009年9月1日起实施;管理办法把搞好再生资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要事高度重视,强化了组织领导,从回收管理、利用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要求供销社“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工作”。日前,市供销社专门组织人员,对菏泽城区内再生资源回收情况做了细致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