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沟矿井下无线通信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矿井安全生产需要,为加强井下通信系统的管理,进一步提升矿井安全管理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建立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确保系统日常管理规范有序,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在哈拉沟煤矿井下从事与通信系统相关的单位和使用通信系统的相关人员。第三条各单位应该明确本单位管理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通信系统,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本岗位对在使用通信系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熟悉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情况,掌握设备基本性能和维护工作的基本要求;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各单位在发现问题时应尽快将存在的问题汇报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调度及值班人员,以便及时处理,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第四条 从事井下活动使用本系统的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和维护井下通信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挪用和干扰井下通信系统。第五条 矿机电信息中心是井下通信系统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每月不定期检查通信系统,每月定期考核通信系统维护队伍。负责各单位各部门井下通信系统的设置、使用权限的分配和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