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中国五冶集团一分公司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分公司、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工程项目部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对各自职责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好自已的安全职责。第三条 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好分公司、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条 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作业人员都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都有权向上级及安全部门反映任何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与违反劳动纪律。第五条 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第二章 职 责第七条 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