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劳务协议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将民权县东城区秋水东路中置华府商住小区5号楼、6号楼、11号楼钢筋工施工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一次性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利于今后的工程施工,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中置华府2、工程地点:民权县东城区秋水东路3、工程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4、开工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二、承包方式及范围承包方式:包工承包范围:1、中置华府商住小区11号楼第10层、电梯机房、11#楼屋面栏板花架,5#楼与11#楼之间的裙楼主体框架等全部钢筋工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加工、制作、安装、扎丝、施工所用机械。2、本工程所用的全部工具及电线均有乙方自备;三、承包单价(含税)1、11号楼第10层、电梯机房、5#楼与11#楼之间的裙楼主体框架,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肆拾元整(¥40.00元/平方米)。2、花